2022年以來,納溪區檢察院針對轄區部分鄉鎮存在水源保護區設施受損、民用自來水渾濁、異味等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問題,聚焦“源頭”和“末梢”協同發力,依法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能,一體強化水源地保護和居民飲水安全保障。
借力大數據解決水源地保護安全隱患。針對人大代表建議、政協委員提案、群眾舉報線索中反映的問題,納溪區檢察院依托納溪區大數據融合平臺、“益心為公”檢察云平臺等數據庫,采集生態環境、水務等部門水質監測結果、視頻監控錄像等數據,結合實地走訪取證,鎖定轄區內6個飲用水源地存在保護隔離設施受損、未關閉水源取水點通道、禁止標識牌倒損、有人畜活動痕跡等安全隱患。納溪區檢察院依法向7個屬地鄉鎮政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,推動各單位修繕河壩水庫、四方碑水庫、渣口巖水庫等一級飲用水源地保護設施70余處,新增廣播宣傳點18處、保護區標識10余處,并劃撥經費落實專人對水源地進行巡查管理。
緊盯供水“末梢”保障居民飲水健康。為改善轄區飲用水水質,保障群眾健康安全,納溪區檢察院邀請“益心為公”志愿者、代表委員對民用自來水進行聯合采樣,經第三方機構檢測,某鎮民用自來水大腸桿菌菌落總數超過國家標準規定限值,對群眾健康安全產生危害。納溪區檢察院依法向某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,督促其履行飲用水水質監管和保護職責。某鎮政府收到檢察建議后,向存在嚴重問題的3家自來水供水公司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,并對供水水質不達標的問題作出行政處罰,督促其維修供水設備、管線30余處,進行供水技術改造1處。
能動履職推動飲水安全溯源治理。在水源地保護、居民飲水安全個案辦理中,納溪區檢察院發現此類問題在轄區內具有普遍性、多發性,向納溪區水務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,推動其牽頭開展全區水源地專項排查,建立完善水源地管理檔案臺賬,督促各鄉鎮完善水源地保護基礎設施。同時,向區委、區政府專題匯報履職情況,提出合理化建議,推動全區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加速實施。目前,納溪區已累計完成8座農村供水站升級改造,供水管網延伸168公里,為3000余戶居民更換智能水表,落實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經費150余萬元,有力保障全區居民飲用水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