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回顧
2022年5月17日,峨邊法院受理執行峨眉山市XX經營部與樂山XX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,案件標的五百余萬元,共執行到位案款三十余萬元。2022年8月3日,峨邊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,并于8月29日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因被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,該案于2022年8月31日終結本次執行。
2023年4月,有舉報線索稱被執行人近期收到了幾十萬元的款項。收到線索后,執行人員立即展開調查,發現被執行人賬戶中確有四萬余元小額存款,遂恢復執行該終本案件,并再次對被執行人樂山XX公司進行全面查控,發現該公司曾擅自于2022年7月27日在樂山某銀行開設新賬戶,且未向法院報告。截至2023年2月,樂山XX公司多次通過該賬戶轉移資金,金額達300余萬元。
近日,執行人員通知樂山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蔣某某到院接受調查。蔣某某交待,系自己親自去樂山某銀行開設賬戶,并承認收款、轉帳的事實。執行人員嚴厲批評了蔣某某的行為,并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