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,深入推進“司法規范再優化”專項活動,持續提升司法作風,4月17日上午,納溪法院召開黨組(擴大)會,圍繞“司法效率再提速”專項活動五大工作目標,研究部署審務督察工作。
會上,納溪區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吳江強調,審務督察是人民法院內部監督的“輕騎兵”,在加強全面從嚴治黨,踐行司法為民、公正司法,提升司法形象、司法公信、司法權威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,并對加強2023年全院審務督察工作提出三點意見:
一是聚焦重點內容,提升審務督察效能。要按照上級法院部署要求,聚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司法作風建設、履行審判執行職責、法院隊伍管理等工作,協調聯動立案、信訪、執行、審判管理等部門,形成督察合力,確保執法辦案各環節嚴格按照司法效率提速工作目標穩步推進。
二是聚焦工作措施,提升審務督察效率。依托智慧法院平臺和智能審務督察手段,持續推進庭審、訴訟服務音視頻聯網對接,聯接貫通各類辦公辦案平臺,采取調閱監控、工作巡察、崗位抽查等方式,積極探索運用帶案督察、聯合督察、借力督察等手段,延伸審務督察工作的觸角,查找影響制約司法效率再提速的突出問題,不斷改進完善工作措施。
三是聚焦結果運用,提升審務督察實效。要把提高審務督察實效和加強司法作風結合起來,貫穿到日常立案、審判、執行、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工作中去,做好審務督察后半篇文章,用好督察成果。對開展審務督察情況、發現問題清單、反饋整改情況等進行臺賬式管理,做好問題的梳理分析,堅持督察與整改、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相結合,不斷提高審務督察的標準化、規范化水平,促進司法效率全面提速。
(葉燕倫 張旭)